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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權政策

(一)本公司於111年度頒布人權政策

 本公司認同並自願遵循「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」、「聯合國全球盟約」、「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」、「聯合國國際勞動組織」等國際公認之人權標準,尊重人權公約所訂定之保障,並據此訂定「倉和股份有限公司人權政策」並公布於本公司內部網站公告周知。

1.提供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:

(1)保障工作權:

 倉和股份有限公司雇用之員工,到職前皆會收到詳細載明工作條件之聘僱契約供事前審閱,並於到職後簽署聘僱合約,以保障員工之工作權利。

(2)作業環境監測:

 為了完善安全與健康之工作場所,倉和股份有限公司每半年進行作業場所之空氣、噪音及照明等之環境監測,並據此改善作業環境。

 詳細執行情形請參閱推動項目(三)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,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之執行情形。

(3)禁用童工及強迫勞動:

 倉和股份有限公司從未任用未達法定工作年齡之勞工;任何延長工時皆在勞資雙方合意下進行,倉和股份有限公司從未在未取得勞工同意之情況下,強迫勞動。

(4)反職場霸凌:

 倉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各工作場所皆設有員工意見箱,並制定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」,讓員工遭受不平待遇時,有申訴及平反之管道。

2.合理報酬及順暢職涯發展管道

 倉和股份有限公司致力於照顧員工生活,每年度視不同的經濟環境及公司營運狀況,進行薪資調整;此外,視員工之績效表現及能力發展狀況,而規劃不同職涯發展。

3.工作與生活平衡

 倉和股份有限公司鼓勵員工注重工作與生活平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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