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續發展委員會
本公司為推動本公司永續發展,達成企業永續經營理念,爰依本公司「永續發展實務守則」第七條及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第二十七條,於112/08/10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,本委員會下設置三個功能小組,負責推動永續治理、誠信經營及企業社會責任相關任務之執行,以確保企業永續發展相關工作的推動與落實。
永續發展委員會應至少每年召開會議二次,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。本委員會每年定期(至少一年一次)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成果,最近一次於114年8月向董事會報告113年度永續報告書編制完畢。執行情形請參照本公司ESG永續報告書。
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112 年度召開 1次會議、113 年度召開 2次會議、114 年度召開 2次會議,報告永續發展委員會執行情行及114年度工作目標設定。
| 職稱 | 姓名 | 主要專長 | 112年度出席 | 113年度出席 | 114年度出席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董事長 暨召集人 | 陳柑富 | 具公司業務所需專長 | 1 | 2 | 2 |
| 獨立董事 | 黃瓊玉 | 具財務專長 | 1 | 2 | 2 |
| 獨立董事 | 郭維翰 | 具法務專長 | 1 | 2 | 2 |
| 總經理 | 林經洲 | 具公司業務所需專長 | 1 | 2 | 2 |
永續發展委員會職權
本公司設有永續發展委員會,由三名董事及本公司總經理組成,其中兩位為獨立董事,旨在推動本公司永續發展,達成企業永續經營理念,其職權包括:
一、制訂永續發展政策、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。
二、監督永續發展之具體推動計畫及執行情形。
三、定期評估本公司永續發展計畫執行成效,且每年定期(至少一年一次)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成果。
四、審定永續報告書。
五、其他經董事會決議由本委員會辦理之事項。
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專業資格與經驗
任期:民國 112年8月10日至民國115年6月20日
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由陳柑富董事長為召集人。